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
- 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介绍业务的对接规则,明确办理开户、行情和交易系统的安装维护、客户投诉的接待处理等业务的协作程序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