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改正,给予( )。

  • A警告
  • B终止收购
  • C记大过
  • D通报批评
参考答案: A
解题思路: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