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题库/案例分析题

案例二【背景资料】  某群体工程,主楼地下二层,地上八层,总建筑面积26800m2,现浇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建设单位分别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签订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总设计时,发现其总进度计划部分仅有网络图和编制说明。监理工程师认为该部分内容不全,要求补充完善。  事件二:某单位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如图1A420010-4所示。因工艺设计采用某专利技术,工作F需要工作B和工作C完成以后才能开始施工。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对该进度计划网络图进行调整。图1A420010-4 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单位:月)  事件三: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如下:   (1)由于项目功能调整变更设计,导致工作C中途出现停歇,持续时间比原计划超出2个月,造成施工人员窝工损失13.6万元/月×2月=27.2万元。  (2)当地发生百年一遇大暴雨引发泥石流,导致工作E停工、清理恢复施工共用时3个月,造成施工设备损失费用8.2万元、清理和修复工程费用24.5万元。  针对上述(1)、(2)事件,施工单位在有效时限内分别向建设单位提出2个月、3个月的工期索赔,27.2万元、32.7万元的费用索赔(所有事项均与实际相符)。  事件四:某单位工程会议室主梁跨度为10.5m,截面尺寸(b×h)为450mm×900mm。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了模板工程专项方案。[2015年真题]  问题:  1.事件一中,施工单位对施工总进度计划还需补充哪些内容?  2.绘制事件二中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双代号),指出其关键线路(用工作表示),并计算其总工期(单位:月)。  3.事件三中,分别指出施工单位提出的两项工期索赔和两项费用索赔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事件四中,该专项方案是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该梁跨中底模的最小起拱高度、跨中混凝土浇筑高度分别是多少(单位:mm)?

参考答案: 1.事件一中,施工单位对施工总进度计划还需补充的内容有: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图)、分期(分批)实施工程的开、竣工日期及工期一览表,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等。
  2.(1)事件二中,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如图1A420010-5所示。


图1A420010-5 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单位:月)

  (2)关键线路有两条,分别为:A→B→F→H→I;A→D→G→H→I。
  (3)总工期T=5+7+5+4+4(或:5+8+4+4+4)=25(个月)。
  3.(1)事件三中,施工单位提出的第一项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分析如下:
  ①由于项目功能调整变更设计导致的工期索赔2个月不成立,只可以索赔工期1个月。
  理由:工作C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1个月,设计变更后导致工作C工期延误2个月,会造成总工期延长1个月,所以工作C的工期索赔应为1个月。
  ②费用索赔27.2万元成立。
  理由:设计变更非承包商原因,由此造成的承包商施工人员窝工损失,承包商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2)施工单位提出的第二项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分析如下:
  ①由于发生百年一遇大暴雨引发泥石流导致的工期索赔3个月不成立。
  理由:工作E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4个月,因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3个月,延误时长没有超过总时差,对总工期无影响,所以工期索赔不成立。
  ②费用索赔32.7万元不成立,只可以索赔24.5万元的清理和修复工程费用。
  理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本题中,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施工设备损失费用8.2万元,应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不能向建设单位索赔。而24.5万元的清理和修复工程费用是可以索赔的,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4.(1)事件四中,该专项方案不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只需要编制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该梁跨中底模的最小起拱高度为:10500×1/1000=10.5mm。
        (3)跨中混凝土浇筑高度为900mm。
解题思路: 没有试题分析>>>立即刷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