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于2017年2月1日销售给丁公司产品一批,不含税价款为3000万元,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双方约定4个月后付款;丁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期支付该笔款项。至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款项,甲公司已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510万元。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丁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协议内容如下:(1)丁公司以一项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和其生产的产品抵偿部分债务,销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无形资产的原价为500万元,已计提摊销2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产品的账面成本为1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等于计税基础)为150万元。(2)将部分债务转为丁公司的5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市价为2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将取得的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3)甲公司同意免除丁公司剩余款项的20%并将剩余款项的还款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从2018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利息,但是附有一个条件:如果丁公司从2018年起实现盈利,则年利率上升为5%,如果没有盈利,则年利率仍为3%。丁公司2017年年底预计未来每年都很可能盈利。(4)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相关资产转让手续均于债务重组协议签订当日办理完毕。(1)计算债务人丁公司的债务重组利得并编制与重组日相关的会计分录;(2)计算债权人甲公司的债务重组损失并编制与重组日相关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1)丁公司重组后应付账款的金额=[3000×(1+17%)-300×(1+11%)-150×(1+17%)-500×2]×(1-20%)=1601.2(万元),重组后应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1601.2×(5%-3%)×2=64.05(万元),丁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3000×(1+17%)-300×(1+11%)-150×(1+17%)-500×2-1601.2-64.05=336.25(万元)
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3510[3000×(1+17%)]
累计摊销 2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1601.2
无形资产 500
主营业务收入 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8.5
(300×11%+150×17%)
股本 5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00
预计负债 64.05
资产处置损益 1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336.25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存库商品 100
(2)甲公司重组后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3000×(1+17%)-300×(1+11%)-150×(1+17%)-500×2)×(1-20%)=1601.2(万元)
甲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300×(1+11%)+150×(1+17%)+500×2+1601.2+510-3000×(1+17%)=109.7(万元)
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 1601.2
无形资产 300
库存商品 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8.5
(300×11%+150×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00
(500×2)
坏账准备 510
贷:应收账款 3510
资产减值损失 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