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8月1日,由于甲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支付到期贷款本息1000万元,被贷款银行提起诉讼,至12月31日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甲公司不服从判决进行上诉。至12月31日,甲公司法律顾问认为,甲公司很可能需要为丙公司所欠贷款本息承担80%的连带责任。 (2)9月1日,因为甲公司产品质量问题,被丁公司提起诉讼,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期末甲公司法律顾问认为败诉的可能性为65%,预计赔偿金额在200万元至250万元(该区间内支付各种金额的可能性相等),鉴于甲公司对该产品买了产品质量保险,期末甲公司基本确定可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250万元。 (3)甲公司12月10日与戊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产品销售合同,预收定金150万元。约定在2018年2月1日以每件10万元的价格向戊公司提供C产品100件,若违约,甲公司将双倍返还定金,签订合同时,C产品尚未开始生产。甲公司准备生产C产品时,原材料上涨,预计生产C产品的成本为12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1)根据上述资料,分别编制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会计分录;(2)计算上述事项对2017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1)事项(1)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800
(1000×80%)
贷:预计负债 800
事项(2)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225
[(200+250)/2]
贷:预计负债 225
借:其他应收款 225
贷:营业外支出 225
【提示】虽然基本确定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250万元,但补偿金额不能超过赔偿导致损失的账面价值(225万元);
事项(3)会计分录:
履行合同发生的损失=(12-10)×100=200(万元);
不履行合同发生的损失150万元(即多返还的超过定金的款项)。
由于该合同变为亏损合同时不存在标的资产,甲公司应当按照履行合同造成损失(200万元)与支付违约金(150万元)两者中的较低者确认一项预计负债,即选择不履行合同。
借:营业外支出 150
贷:预计负债 150
(2)影响2017年利润总额的金额=-800-225+225-150=-9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