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历年真题
适用考试:二级建造师考试
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形是( )。
A.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
B.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C.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可以免责的合同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参考答案:B
解题思路:
可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种类;《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适用《产品质量法》调整的是( )。
A.建筑工程
B.设备安装工程
C.销售用预制件
D.装修工程
参考答案:C
解题思路:
适用《产品质量法》的产品;《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3.仲裁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其中许多具体程序都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和选择。这种做法更多地体现了仲裁的( )。
A.快捷性
B.经济性
C.灵活性
D.独立性
参考答案:C
解题思路:
仲裁的灵活性;【说明】最新版考试教材已删除了“仲裁的基本特点”中的“灵活性”,更新为:仲裁的基本特点有:①自愿性;②专业性专家裁案;③独立性;④保密性;⑤快捷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不能上诉;⑥执行的强制性和广泛性。
4.行政处罚案件中,组织听证的费用由( )承担。
A.行政机关
B.当事人
C.受益人
D.行业协会
参考答案:A
解题思路:
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的听证程序;对于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5.下列情形中,属于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承诺期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C.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修改
D.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参考答案:D
解题思路:
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D项,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视为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ABC三项均属于要约失效的原因。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生效后,因特定事由而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受其约束。要约因如下原因而消灭:①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②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6.下列承揽工程的情形中,符合工程承包管理相关规定的是( )。
A.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B.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C.以联营方式使用其他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D.子公司使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参考答案:B
解题思路:
工程承包制度中关于资质管理的规定;《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因此分公司不属于其他单位,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而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的后果和责任,属于其他单位的范畴。
7.既有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 )负担。
A.政府全部
B.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C.建筑所有权人自行
D.政府与建筑所有权人共同
参考答案:D
解题思路: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的承担;《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已删除。
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 )之日起建立。
A.订立劳动合同
B.实际用工
C.劳动合同备案
D.实际支付工资
参考答案:B
解题思路:
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9.下列事项中,能够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
A.行政处分决定
B.招标投诉处理
C.质量纠纷调解
D.造价指导信息发布
参考答案:B
解题思路: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通常包括:①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②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③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④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⑤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⑦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下列事项应按规定的纠纷处理方式解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①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起申诉;②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应当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A项属于行政处分;C项属于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行为;D项,发布造价指导信息不具备行政行为的强制效力。
10.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来的订货要约后,随即又收到了乙公司取消订货的通知,甲公司对此未予理睬,仍告知三天后向乙公司发货。乙公司拒绝收货,因此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拒绝收货的合法理由应当是( )。
A.要约已撤销
B.要约已撤回
C.合同已失效
D.甲方未承诺
参考答案:A
解题思路: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公司收到要约后,要约即生效。随后乙公司取消订货的通知在甲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即要约已经撤销。此时,合同尚未成立。【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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