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成绩复查申请表模版
考试名称:
姓名 | 身份证号 | ||
申请复查科目 | 准考证号 | ||
单位意见 (公章) | 考区意见 (公章) | ||
原始成绩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
申请复查理由 | |||
复查记录 | |||
核查结果 |
注意:
1、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若因考生误填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考生须在认真阅读“复查须知”后手工填写,确认以上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复查规定的要求后,否则申请无效。(若考生复查多科,可在申请复查理由一栏继续填写相关信息)。
复 查 须 知
1、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以凭成绩复查申请表及准考证、身份证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申请复查成绩。成绩复查时、将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考试资格进行复审,故不接受代办。
2、复查试卷的范围:全国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的主观题科目;我省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主观题科目;我省组织的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且在试卷上直接作答的科目;对于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科目,不接受复查申请。考生对零分、缺考和违纪的处理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
3、复查试卷的内容包括:应考人员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登分、核分是否正确;有无漏改、错改;是否有违纪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卷的宽严幅度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
4、复查时间: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公务员考试在7天内)向所在考区申请复查试卷(全省网上统一报名的考生直接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出申请)。
5、各省辖市人事考试部门承接省里的考试如有需要复查的工作,应于规定截止时间后3天内将申请复查名单汇总上报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同一考试科目的成绩复查,其复查工作原则上只受理一次。
6、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实准确记录复查试卷的情况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所在考区。
考生签字: 受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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