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池州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办理通知
我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工作定于11月6日-11月15日(工作日期间)进行。(成绩和合格标准请查询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前来办理: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二寸照片一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一份(企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本人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相应年份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从事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符合报考专业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相应报考年限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4.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需要提交原二级建造师原件及复印件
5.以及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
(二)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
(三)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增项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
办理时间:11月6日-11月15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二楼(东湖南路46号)
咨询电话:0566-2617353,3397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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