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规定?

发布于 2018-01-24 16:23  编辑: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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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规定?



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约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收归国库所有。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合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追认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但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或纯获利益的合同除外。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前有撤销的权利。无权代理是指没有、终止或超越代理权的代理,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但被代理人可在1个月内追认。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后或无处分权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时,合同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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