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有哪些内容?
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需办理批准手续的情形)
(2)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有关资料
(3)不得提出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编制了赶工技术措施等前提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提前工期的技术措施费用、提前工期奖励等协商一致后,可以对合同工期适当调整
(4)确定建设单位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5)不得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设备等
(6)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①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②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的规定
建设单位拆除备案需提供的资料:①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②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周围建筑的说明;③拆除施工组织方案;④对方、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8)建设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1)确保勘查文件的质量,保证后续工作的安全、真实、准确。(2)科学勘察,保证周边建筑物安全。
3.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1)科学设计的责任;(2)提出建议的责任;(3)承担后果的责任(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应对设计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但监理的签字确认,不免除施工单位的责任
(2)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①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②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③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两证)出租单位应对出租的设备机具的安全性进行检测,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小编推荐:
点击这里查看二级建造师考试最新资讯
想要顺利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吗?点击立即做题:二级建造师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