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怎样才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1)证据的种类: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证据的保全
证据可能灭世或以后难以取得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申请证据保全,需要提供担保
(3)证据的应用
证据应用的内容:证明对象、举证责任、证据收集、证明过程、证明标准
举证时限(有效举证期限)
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举证的时限不得少于30日,人民法院征得双方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日
质证: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疑、说明、辩驳
证人的质证:出庭作证,不得旁听法庭审理,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 证人询问
鉴定人的质证: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认证:证据的审核认定 法院审查判断
审核认定的规则:
对单一证据的审核认定:证据与案件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综合审查判断
不能作为或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非法的、瑕疵证据
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
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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