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什么是监理的工地会议制度?
一、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开工前尽早举行,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业主、承包人及有关方面。
2、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承包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出席会议,各方将要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部门(项目)负责人及指定分包人也应参加会议。
3、会议的内容:
(1)、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
(2)、介绍施工进度计划
(3)、承包人陈述施工准备
(4)、业主说明开工条件
(5)、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
二、工地会议
1、工地会议在整个施工活动期内宜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间隔由监理工程师确定。
2、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参加者应为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及有关助理人员;承包人的授权代表、指定分包人及有关助理人员;业主代表及有关助理人员。
3、会议应按既定的例行议程进行,一般应由承包人逐项进行陈述并提出问题与建议;监理工程师应逐项组织讨论并作出决定或决议的一项。议程如下:
(1)、确认上次会议记录;
(2)、审查工程进度;
(3)、审查现场情况;
(4)、审查工程质量;
(5)、审查工程费用事项;
(6)、审查安全事项;
(7)、讨论施工环境;
(8)、讨论延期与索赔;
(9)、审议工程分包;
(10)、其他事项。
三、现场协调会
1、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
2、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人或代表出席,有关监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可酌情参加。
3、会议的内容:
(1)、承包人报告近期的施工活动,简要陈述发生和存在的问题;
(2)、监理工程师就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予以简要评述,并根据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活动安排,安排监理工作。
(3)、对执行施工合同有关的其他问题交换意见。
小编推荐:
点击这里查看二级建造师考试最新资讯
想要顺利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吗?点击立即做题:二级建造师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