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合同管理

发布于 2018-02-27 15:05  编辑: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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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合同管理


施工阶段合同履约与管理要求

一、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1)组织施工合同的全面执行。

(2)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洽商变更和记录。

(3)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及时处理。

(4)进行合同变更、转让、终止和解除工作。

分包问题:

分包招标文件编制:分包形式;工程量;开竣工日期;技术标准;合同条款。经招投标程序选择分包方。

劳务分包实名制,设专(兼)职劳务管理员。

承包向发包方负责;分包向承包方负责。因分包方过失给发包方造成损失, 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同变更与评价

(一)合同变更

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合同变更,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变更情况,遵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承包方根据施工合同,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申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 将审查结果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向承包方提出变更令。

承包方必须掌握索赔知识,在有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条件下按规定进行索赔;按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办理索赔手续;准确、合理地计算索赔工期和费用。

(二)合同评价

内容应包括:合同订立情况评价、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合同管理工作评价、合同条款评价。


施工合同索赔

一、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非自身原因,以合同为依据,准确合理计算费用工期。


二、索赔的程序3个28天。


三、索赔项目概述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1.延期发出图纸产生的索赔

接中标通知书后,在28d内未收到图纸,进行工期索赔。

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 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

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

收到工程变更令或变更图纸。

4.以承包方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

不可预见的情况:投标图纸不全、地质变化等。从影响开始至结束,涉及工艺改变、工程数量增加和工期索赔。

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

不属于承包人原因的外部环境影响导致停工等,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6.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

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7.其他原因导致的承包方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


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一、常见风险种类与识别

(1)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2)业主资信风险。

(3)外界环境的风险。

(4)合同风险。


二、合同风险的管理与防范

(1)合同风险的规避:充分利用合同条款;增设保值条款、风险合同条款、支付条款;外汇风险回避;减少资金设备投入;加强索赔管理。

(2)风险的分散和转移:投保、向分包商转移

(3)确定和控制风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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