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

发布于 2018-03-13 16:11  编辑: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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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


所谓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种平等表现为三方面:

1.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任何人的合法权利都平等地受到保护,对任何违法行为一律予以追究。

3.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制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平等权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基础。但是,平等权也是具有相对性的,并不排斥合理的差别。例如,我国法律对于老人、妇女、儿童的特殊保护就属于这种合理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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