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备考重点:国际制裁的定义及方式

发布于 2018-05-11 16:21  编辑: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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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备考重点:国际制裁的定义及方式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即将来临,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备战,考无忧网校为广大考生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相关考点,以供大家参考学习!


【考点】国际制裁的定义及方式

国际制裁是世界上某个国际组织或国家为了达到一定的外交目的对其他国家、团体或个人而采取的一种惩罚性的手段。

国际制裁一般包括外交制裁、经济制裁和军事制裁三类:


外交制裁:通常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外交领域采取主动行动,对另外一个国家予以惩处,以维护本国的尊严,或者公开表示本国政府的愤怒与不满。外交制裁是一种国家行为,仅限于外交领域。比较常见的方式有召回大使、断绝外交关系、中止交往、降低外交级别等。


军事制裁:常见的方式包括军事封锁、武力打击、摧毁设施等。


经济制裁:是指采用断绝外交关系以外的非武力强制性措施。一般认为,财政、金融、贸易、海运、航空,甚至军火贸易等领域的制裁均属于经济制裁。常见的方式有:

一、对被制裁国的国外资产实施管制的措施,包括扣压和冻结其国有资产、私有财产以及没收国有或私有财产等。

二、对被制裁国采取停止提供贷款,限制或停止外汇兑换,对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业务活动加以排斥,干扰其国内金融市场的运行等一系列财政金融方面的制裁措施。

三、对被制裁国采取停止经济援助及经济合作,中止经济、贸易条约和协定,停止提供最惠国待遇,部分或全部停止进出口贸易,以及封锁贸易港口等贸易方面的制裁措施。


外交制裁和经济制裁均属非武力制裁。


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国际制裁可分为单独制裁和集体制裁:

单独制裁是由个别国家,主要是受害国,对违反国际法的国家施加有形的或无形的压力,迫使它停止其不法行为,或为其不法行为承担后果。

集体制裁是国际社会,包括国际组织(首先是联合国)或国家集体对违反国际法行为组织实施的强制性措施。

根据制裁对象的不同,国际制裁可分为个人制裁、实体制裁和材料制裁:

个人制裁:针对被制裁国家的某些具体人物进行制裁,包括旅行禁令、冻结境外银行账户资产、中止金融交易等。

实体制裁:针对被制裁国家的某些具体企业、部门、组织、团体进行制裁,包括禁止贸易往来、金融结算、国际海运、海外资产冻结等。


材料制裁:针对被制裁国家的某些特殊商品、原料、物质等进行禁运或贸易。包括武器禁运、石油

禁运、奢侈品禁运,以及与此相关的培训与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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