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与哪些国家(地区)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发布于 2018-02-01 11:38  编辑:do 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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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承诺实施“标准”的国家(地区)相互挑选信息交换伙伴,双方均有意向的则可建立伙伴关系。


中国将与尽可能多的国家(地区)建立信息交换伙伴关系。相关情况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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