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冲刺试题(三)
1.某商业大厦建筑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包括A、B、C、D、E、F、G、H八项工作,合同工期360天。业主与乙安装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内容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合同工期180天。双方通过相互协调,编制了如图5-1所示的网络进度计划(时间单位:天)。
图5-1网络进度计划
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基础工程施工时,业主负责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A工作延误7天。
事件2:B工作施工后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一预埋件埋置位置有误,经核查,是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所致。甲建筑公司进行了返工处理,损失5万元,且使B工作延误15天。
事件3:甲建筑公司因人员与机械调配问题造成C工作增加工作时间5天,窝工损失2万元。
事件4:乙安装公司进行设备安装时,因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乙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工作延误5天,损失12万元。
发生以上事件后,施工单位均及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
1.分析业主是否应给予甲建筑公司和乙安装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2.如果合同中约定,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程延期,每延期一天补偿施工单位6000元,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6000元。计算施工单位应得的工期与费用补偿各是多少?
3.该项目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共有800根桩,桩长9米。合同规定:桩基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为180元/米;预制桩由业主购买供应,每根桩按950元计。计算甲建筑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的工程款是多少?
参考答案:
1.业主是否应给予甲建筑公司和乙安装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具体分析如下:
(1)事件1中,业主负责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A工作延误。因A工作是关键工作,业主应给甲公司工期和相应费用的补偿。业主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并补偿相关费用。
(2)事件2中,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公司返工处理。由于B工作是非关键工作,并且已经对A工作补偿工期,B工作延误的15天在其总时差范围以内,故不给予甲公司工期补偿,但应补偿甲公司相应的费用。因对乙公司不造成影响,故不应给乙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3)事件3中,由于甲公司原因造成C工作时间延长和窝工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C工作是非关键工作,并且延误的5天在总时差范围以内,未对总工期造成影响。因未对乙公司造成影响,故业主不对乙公司补偿。
(4)事件4中,由于乙公司接线错误造成总工期延期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由此对甲公司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2.(1)甲公司应得到的工期补偿为:
事件1: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7天;
事件4:因安装公司原因造成甲公司工期延误,应补偿工期5天。
合计补偿工期12天。
(2)甲公司应得到的费用补偿为:
事件1:7×6000=4.2(万元);
事件2:5.0万元;
事件4:5×6000=3.0(万元);
合计费用补偿12.2万元。
(3)因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的工期补偿7天。
(4)乙公司应得到的费用补偿为:
事件1补偿:7×6000=4.2(万元);
事件4罚款:5×6000=3.0(万元);
合计费用补偿为:4.2-3.0=1.2(万元)。
3.(1)桩购置费为:800×950=76(万元);
(2)桩基础工程合同价款为:800×9×180=129.6(万元);
(3)甲建筑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工程价款为:129.6-76=53.6(万元)。
2.某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项目业主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中规定,除空间钢桁架屋盖可分包给专业工程公司外,其他部分不得分包(除非业主同意)。本项目合同工期为22个月。
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见图6-1)和一份工程报告。
图6-1施工总进度计划
工程报告的主要内容:
(1)鉴于本项目需要安装专业的进口设备,需要将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专业安装公司。
(2)本项目两侧临街,且为繁华交通要道,故需在施工之前搭设遮盖式防护棚,以保证过往行人安全。此项费用未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应另行支付。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报告进行了审核。施工单位按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施工0.5个月后,因业主要求需要修改设计,致使工作K(混凝土工程)停工2.5个月。设计变更后,施工单位及时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提出索赔申请,如表6-1所示。
表6-1索赔申请汇总表
在施工过程中,部分施工机械由于运输原因未能按时进场,致使工作H的实际进度在第12月底时拖后1个月。在工作F进行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下令停工,组织召开现场会议,分析事故原因。该质量事故是由于施工单位施工工艺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所致。总监理工程师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工作F的实际进度在第12月底时拖后1个月。
问题:
1.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施工单位工程报告中的各项要求?
2.施工单位在索赔申请表中所列的内容和数量,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均属真实,但费用计算有不妥之处,请说明费用计算不妥的项目及理由。
3.监理工程师在处理质量事故时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4.请在原进度计划中用前锋线表示出第12月底时工作K、H和F的实际进展情况,并分析其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
参考答案:
1.工程报告内容中的第(1)条分包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报业主批准。如果业主同意分包,监理工程师需要审查分包商资质。如果业主不同意分包,则不得分包。
工程报告中第(2)条内容中要求的费用支付,总监理工程师不应批准。搭设遮盖式防护棚的费用不应由业主支付,应由施工单位支付。
2.(1)施工单位的索赔申请表中的第2、3项费用计算不妥。
(2)理由:设备闲置不能按台班费计算而应按机械闲置补偿计算,人工窝工不能按工日费计算而应按窝工补偿费计算。
3.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三是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四是有关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档案。
4.(1)前锋线如图6-2所示。
图6-2网络计划的前锋线比较图
从图6-2可以看出:
①工作K拖后2.5个月,其总时差为2个月,故将影响工期0.5个月。
②工作H拖后1个月,其总时差为零,故将使工期延长1个月。
③工作F拖后1个月,其总时差为零,故将使工期延长1个月。
(2)由图可知,关键线路为:A→D→E→H→L→M,A→D→F→I→L→M。工作H(F)为关键工作且其工期拖后1个月,因此总工期将延长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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