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步练习)

发布于 2018-04-19 17:01  编辑: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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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步练习)


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即将来临,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备战,考无忧网校为广大考生整理了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考点的相关考点及同步练习,以供大家参考、学习!


【考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2、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3、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3)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2)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0850300-2013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7、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


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


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规定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


10、主控项目是指建筑工程中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1、主控项目包括的主要内容:

①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性能等。

②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

③一些重要的允许偏差项目,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值之内。


12、一般项目包括的主要内容:

①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而放在一般项目中,用数据规定的标准,可以有个别偏差范围。

②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

③其他一些无法定量的而采用定性的项目。


【同步练习】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A通过公开招标确定B承包商为中标单位,双方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由于B承包商不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能力,经A建设单位同意,B分别与C建筑设计院和D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C对A的办公楼及附属公共设施提供设计服务,并按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交付有关的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合同约定由D根据C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C按时将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付给D,D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A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原来C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A带来了重大损失。并以与A方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B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A遂以C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本案例中,A与B、B与C、B与D分别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A以C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妥当,为什么?

3.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应如何划分?

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

1.(1)A与B签定的总承包合同有效。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单位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2)B与C签定的分包合同有效。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3)B与D签定的分包合同无效。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对分包工程的有关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设计和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的施工分包给第三人,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因此,B将由自己总承包部分的施工工作全部分包给D的分包合同无效。

2.A以C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妥。理由:A与C不存在合同关系,因为B作为该工程的总承包单位与C建筑设计院之间是分包的关系,根据《合同法》及《建筑法》的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所以A应以B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3.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划分:C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A带来了重大损失,B和C应对工程建设质量问题向A承担连带责任。

4.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50%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1%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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