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点《案例分析》:合同价款支付与竣工结算(同步练习)
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即将来临,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备战,考无忧网校为广大考生整理了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考点的相关考点及同步练习,以供大家参考、学习!
【考点】合同价款支付与竣工结算
(一)预付款
1.预付备料款限额由下列主要因素决定:
(1)主要材料占工程造价的比重。
(2)材料储备期。
(3)施工工期。
预付备料款可按下式计算:
备料款限额=[年度承包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材料储备天数]/年度施工日历天数。
2.工程预付款的扣回
发包单位拨付给承包单位的备料款属于预支性质,到了工程实施后,随着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储备的逐步减少,应以抵充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有两种:
(1)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其表达式是:
T=P-M/N
式中:
T—起扣点
M—预付备料款限额
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
(三)进度款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工程款在双方计量确认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同期结算。
(2)符合规定范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5)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收取的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总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的95%,其余5%尾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除保修金外一并清算。
2.工程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工程价款=预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4)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5)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6)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7)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入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8)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同步练习】
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6个月,业主供应部分主材。
(1)施工合同中规定:
①开工前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格20%的预付款;
②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留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第3个月底全部扣完;
③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④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不考虑调价;
⑤业主供料价款在发生的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⑥若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的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时,业主可按实际完成产值的8%的比例扣留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的工程进度款退还施工单位。
(2)经工程师签认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产值如表6-1所示。
表6-1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产值万元
该工程施工进入第4个月时,由于业主资金出现困难,合同被迫终止。为此,施工单位提出以下费用补偿要求:
①为本工程购买的特殊工程材料,计50万元;
②因设备撤回基地发生的费用10万元;
③人员遣返费用8万元。
问题:
1.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万元?应扣留的保留金为多少万元?
2.第1个月到第3个月工程师各月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万元?
3.合同终止时业主已支付施工单位各类工程款多少万元?
4.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要求是否合理?业主应补偿多少万元?
5.合同终止后业主共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多少万元的工程款?
参考答案:
1.(1)工程预付款为:560×20%=112(万元);
(2)应扣留的保留金为:560×5%=28(万元)。
2.(1)第1个月:
签证的工程款为:70×(1-10%)=63(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63-8=55(万元)。
(2)第2个月:
本月实际完成的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即80/90×100%=88.89%;
签证的工程款为:80×(1-10%-8%)=65.60(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65.6-12=53.6(万元)。
(3)第3个月:
本月扣保留金:28-(70+80)×10%=13(万元);
签证的工程款为:120-13=107(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07-15=92(万元)。
3.合同终止时业主已支付施工单位各类工程款为:112+55+53.6+92=312.60(万元)。
4.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要求是否合理具体分析如下:
(1)已购特殊工程材料价款补偿50万元的要求合理。
(2)施工设备遣返费补偿10万元的要求不合理。
应补偿:(560-70-80-120)÷560×10=5.18(万元)。
(3)施工人员遣返费补偿8万元的要求不合理。
应补偿:(560-70-80-120)÷560×8=4.14(万元)。
以上三项补偿合计:50+5.18+4.14=59.32(万元)。
5.合同终止后业主共应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款为:
70+80+120+59.32-8-12-15=294.32(万元)。
小编推荐:
点击这里查看>>>监理工程师考试网
想要顺利通过监理工程师考试吗?>>>监理工程师考试试题>>>监理工程师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