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重点归纳!
2018监理工程师考试即在5月19、20日进行考试,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备战,考无忧网校为广大考生整理了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考试考点,以供大家学习!
一)施工进度管理
1.施工计划
(1)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2)进度计划的内容。
1)实施工程的进度计划。
2)每个指定分包商施工各阶段的安排。
3)合同中规定的重要检查、检验的次序和时间。
4)保证计划实施的说明文件:
(3)进度计划的确认。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计划的审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计划实施工程的总工期和重要阶段的里程碑工期是否与合同的约定一致;
2)承包商各阶段准备投人的机械和人力资源计划能否保证计划的实现;
3)承包商拟采用的施工方案与同时实施的其他合同是否有冲突或干扰等。
2.工程师对施工进度的监督
(1)月进度报告。
(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当工程师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严重偏离时,有权指示承包人编制改进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再次提交工程师认可后执行,新进度计划将代替原来的计划。工程师在管理中应注意 两点:一是,不论因何方应承担责任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承包人都无权对 修改进度计划的工作要求额外支付;二是,工程师对修改后进度计划的批准,并不意味承包 人可以摆脱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3.顺延合同工期
通用条件的条款中规定可以给承包商合理延长合同工期的条件通常可能包括以下几种 情况:
(1)延误发放图纸;
(2)延误移交施工现场;
(3)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
(4)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
(5) 施工中遇到文物和古迹而对施工进度的干扰;
(6)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
(7)发生变更或合同中实际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出现实质性变化;
(8) 施工中遇到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预见的异常不利气候条件影响;
(9) 由于传染病或其他政府行为导致工期的延误;
(10)施工中受到业主或其他承包商的干扰;
(11)施工涉及有关公共部门原因引起的延误;
(12)业主提前占用工程导致对后续施工的延误;
(13)非承包商原因使竣工检验不能按计划正常进行;
(14)后续法规调整引起的延误;
(15)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二)施工质量管理
1.承包商的质量体系
2.现场资料
承包商的投标书被认为他在投标阶段对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数据进行过认真 审查和核对,并通过现场考察和质疑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的有关风险、意外事故及 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业主同样有义务向承包商提供基准日后得到的所有相关资料和数据。
不论是招标阶段提供的资料还是后续提供的资料,业主应对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和正 确性负责,但对承包商依据资料的理解、解释或推论导致的错误不承担责任。
3.质量的检查和检验
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工程师除了按合同规定进行正常的检验外,还可以在认为必要 时依据变更程序指示承包商变更规定检验的位置或细节、进行附加检验或试验等。由于额外 检查和试验是基准日前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的情况,则影响到的费用和工期,视检验结果是 否合格划分责任归属。
4.对承包商设备的控制
(1)承包人自有的施工设备。承包人自有的施工机械、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运 抵施工现场后就被视为专门为本合同工程施工之用。除了运送承包商人员和物资的运输车辆 以外,其他施工机具和设备虽然承包商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未经过工程师的批准,不能 将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承包人租赁的施工设备。承包人从其他人处租赁施工设备时,应在租赁协议中规定 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时,设备所有人应以相同的条件将该施工设备转租 给发包人或发包人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人。
(3)要求承包工程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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