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流程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是指证书遗失或毁损无法继续使用需要重发。
一、受理机构
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高中、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各区县教委(教育局)或指定的教师进修院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事宜与各区县受理机构联系。
二、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重庆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份(样表需下载,须为打印件);
3.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和骑缝章;
4.正面小二寸免冠证件登记照一张。
如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提交委托书一份。所需表格均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教政法厅[2016]年2号)文件精神,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已经取消了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要求。
三、受理时间
提交申请材料:每月21日至月底。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不受理。
领取新证书:原则上为次月15-20日,如遇周末、节假日则顺延,具体领取日期以受理回执单为准。
领取提供自取和邮寄两种方式,邮寄采用顺丰快递到付,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大道校区综合楼503室,电话:023-62658186)。
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教师进修院校的联系方式请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查询。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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