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2018年接受调剂考生办法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18年A区国家线,同时满足我校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待国家线公布后我校随后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线。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本要求如有与教育部最新文件不符之处,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二、接受调剂专业
三、调剂流程
1、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前:
有调剂愿望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填报调剂意向,进行预约登记。
2、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
事先填报了调剂意向的考生,将调剂意向第一时间转为调剂志愿;之前没有填报调剂意向的考生,直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第一时间填报调剂志愿。
3、我校对考生调剂意向和调剂志愿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4、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我校即进行审核,主要按考生填报调剂意向和调剂志愿的先后顺序,结合考生初试成绩等综合考虑排定次序,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如在填报志愿48小时后没有收到复试通知,请另行填报其他学校。48小时内,不接受考生解锁志愿的请求。
5、复试时间另行公告,请持续关注研究生工作处网站。
6、经复试、体检合格,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将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一般为12小时)内接受有效,逾期不接受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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