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江苏省社会工作者报考公告

发布于 2019-05-27 14:43  编辑: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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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共同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同级民政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工作。省民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2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23日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社会工作师考试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人员须一次性通过全部2个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可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

1.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③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④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⑤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考社会工作师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③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④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⑤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⑥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报名网址。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19年3月29日~4月10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下载签订《报考承诺书》(附件1)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二)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抽查比对结果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告知报考人员。

(五)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4月17日~4月20日。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6日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查看比对结果。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缴费操作。

(六)准考证打印。6月14日~ 6月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2018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有当年成绩合格科目,且2019年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

(二)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民政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对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八、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期满15个工作日之后,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同时按照考区属地原则在本考区内选择纸质证书领取方式。《成绩合格证明》在我省范围内与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二)考生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后,按照《江苏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要求,在江苏省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http://61.155.234.6:6888/camsjs/jsp/ext/sws/login/login.jsp)进行登记。


九、收费事宜

(一)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标准、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标准、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领取,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十、教材征订与培训事项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已正式发布。订购教材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联系人:朱塞亮,联系电话: 010-5812484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四层,邮政编码:100032。

(三)考前培训:省民政干部学校拟于4月上旬至6月上旬组织辅导培训,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人:孙萌,联系电话:(025)83221879,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78号,邮箱:mzgxrjk@163.com


十一、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业务主管部门及省直报名点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请将值班电话于报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虑到本专业的特殊性,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残疾人员,须向报考地方的省辖市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附件:1.报考须知和报考承诺书

2.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民政厅

2019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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