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0日至7月30日

发布于 2018-07-10 10:39  编辑: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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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0日至7月30日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8年7月10日至7月30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8年7月10日至7月31日,缴费时间定于2018年7月11日至8月1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8年8月2日至8月31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至9月14日。


(二)报名程序

1.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和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相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像素295px*413px,尺寸2.5cm*3.5 cm,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报名相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3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访问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在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择报名点为“省直考区”的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电话:028- 85439923)进行资格审查。首次在四川报考的老考生,按新考生重新审核资格。

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存备查(省直考区报名点送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留存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该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和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

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人事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审核资格且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均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0元, 其他科目每人每科61元。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报名点考生在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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