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和原沈阳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沈职改办发[2004]15号),现将2015年7月份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沈阳考区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日(上午9:00)至7月7日;
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至7月23日;
二、考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没有报考条件限制,不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考试科目(模块)及方式
(一)考试科目(模块)分为13类,共24个(见附件1)。
1、辽宁省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参加不同类别的两个科目考试(要求与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时所考的科目不同);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参加一个科目的考试。
2、中直单位人员应按本单位的要求选择考试的科目和数量。(二)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每一科目(模块)考试时间为5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应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场,由考务工作人员现场采集照片信息。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日(上午9:00)至7月7日。
(二)报名办法
1、填报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syhrss.gov.cn),点击“人事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沈阳考区)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准确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自行选择考点、日期和考试模块(报名时无需上传照片,考试现场拍照)。考点报名人数如少于规定的最少开考人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办将予以调整考试日期。
2、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登录报名系统在“报名管理”中点击“在线缴费”缴纳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计算机考务费按50元/模块收取。(2)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名24小时以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即可点击“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无须盖章)。
特别提示:若页面“打印”键无法打印出准考证,可将准考证内容复制到word文档中自行打印。
五、成绩公布及合格证书的领取
考试结束,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定于2015年8月11日发放,领取合格证书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考生,可以按照《2015年沈阳考区证书补领、补办(换发)时间》(见附件2)领取。
六、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期间拨打电话:024-22532563 (节假日休息)
其他时间拨打咨询电话:12333
七、考点名称、考点地址及乘车路线
考点名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办
考点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市劳动局三楼机房)
乘车路线:221,249,258,265,280
(沈阳日报社站下车,沿八纬路东走100米)
2015年6月23日
附件1:
2015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代码表
附件2:
2015年沈阳考区证书补领、补办(换发)时间
自2014年起考生在沈阳考区通过考试获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合格证书及补办(换发)2014年之后各类证书的考生需按下述规定日期办理。
特此通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考无忧职称计算机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