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六部分其他税收制度
考试目的
測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公共财政与财政职能、财政支出理论与内容、税收理论、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所得税制度、其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纳税检查、公债、政府预算理论与管理制度、政府间財政关系、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平衡和财政政策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以及是否具有从寧财政税收专业实务工作的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第六部分,其他税收制度
理解财产税制、资源税制、行为目的税制等各税种及其基本规定,计算各项税收应纳税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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