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三部分,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利率与金融资产定价、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投资银行与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与租赁、金融工程与金融风险、货币供求及其均衡、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国际金融及其管理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金融专业实务工作的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第三部分,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
理解金融机构的性质、职能、类型及体系构成,理解金融制度及其不同类型,分析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与金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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