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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财会行业关键词逐个看!

发布于 2018-01-23 17:21  编辑:Y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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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财会行业关键词逐个看!


2017年已经过去,回首这一年的财会新闻界,与有以往的年份似曾相识的报道和事件在延续,也有一些彰显本年特色与不同的奏鸣曲。中国会计视野网以自身媒介平台采发的大量新闻数据为依托,在每月的最热行业关键词的基础上,为大家梳理了一份年度行业关键词的榜单。


在这12个月中的最热新闻榜上,共计出现了158个主要话题。在“会计”这一核心关键字周边,财会行业领域的新闻依旧围绕着考试、增值税、准则、资格、审计、资产、职业和发票这些专有名词在盘旋。


现在我们立刻来详细了解这些热门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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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法》修订


2017年,财会行业最火热的关键词必然是已经成为“历史记忆”的“会计从业资格”。从3月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谈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清理情况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将修订、会计从业资格将被取消开始,围绕“会计从业资格”存续的立法修订与行业讨论一直绵延不绝。随着10月《会计法》等11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正式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会计从业资格的存在已经进入倒计时。11月4日下午,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将其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此后,财政部也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涉及会计从业资格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2017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2号中,将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的管理办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废止,标志着会计从业资格从政府立法序列中正式剔除。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征求意见、修订和解释的出台永远是财会人工作的主旋律,今年也不例外。1月,财政部就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征求意见,主要包括:权益法下投资损失的会计处理、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和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与接受该服务的企业是否构成关联方。4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5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6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等四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7月,财政部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增值税


2017年,涉及增值税的主要新闻主要包括涉税会计处理、税率简并与发票管理等事项。

1月,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针对六大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中提到,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

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与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发布《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政策细则落地,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

5月,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同月国税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核查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7月,国税总局就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进行相关回应。

10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当月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11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6日发布了《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


10月,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100号——战略管理〉等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应用指引》)(财会〔2017〕24号),总结提炼了目前在企业普遍应用且较为成熟的部分管理会计工具,以指导单位管理会计实践。《应用指引》的出台贯彻落实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了我国管理会计理论与实践发展和我国管理会计走向世界的需要。《应用指引》分总体框架和应用指引框架两部分;在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和发布阶段兼顾了科学性与民主性,广泛听取和吸收了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注重应用性、开放性和操作性。虽然准备充分,但作为新生事物,其后续应用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财政部的相关负责领导在对外发布时也指出:必须宣传与培训并举,营造了解、学习、应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全社会对管理会计及《应用指引》的认知水平,才能切实提高各单位的管理会计实务水平。


国税新系统


我国目前税制体系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实行以专用发票为主要扣税凭证的增值税征管制度。而“金税三期”就是在“以票控税”的指导思想下建设的“终极形态”的征管工具。经历了三年试点期,在2016年完成了全部推广工作后开始实施。而在2017年上线后,“金税三期”立即变成了税局的稽查利器。因为将全国所有发票信息都统一到了系统中,税局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票的轨迹监控所有企业的业务往来,系统可以自动预警,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发票的轨迹清晰掌握企业的每一笔款项的进出,没有实际发生业务而随便找来的发票凑数也将一目了然。企业只要严格合规地开具和收取发票,运作真实业务,“金税三期”只会带来便利;但如果违法违规,更容易被税务系统识别出来。


行业百强


每年公共会计行业的专业机构都会关注各自领域的百强榜单,今年依然如此。中注协、中税协和中评协分别在1月、9月和10月按照协会的机构综合评价办法公布了各自的年度百强名单。1月,中注协率先披露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排名前十的会所分别是:普华永道中天、瑞华、德勤华永、立信、安永华明、毕马威华振、天健、信永中和、天职国际和大华。2016年百家所收入合计为464.87亿元,比2015年增长17.75%,其中13家收入超10亿元;注会人数超过200人的达到43家,与上年相比增加两家;注会超过千人的事务所7家,与上年持平。9月,中税协发布了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收入前百家名单,百强所的经营收入合计73.07亿元,同比增长20.75%。排名前十的税所分别是:德勤、中汇、尤尼泰、京洲联信、中税网、中瑞、立信、中瑞岳华、亚太鹏盛和海华。在百强所中,今年首次出现了经营收入超过6亿元的税务师事务所,另有经营收入超过3亿元的税务师事务所4家,超过1亿元的税务师事务所25家。10月,中评协也公布资产评估公司的百强名单,中联、北京中企华、北京天健兴业、银信、北京北方亚事、北京中同华、中和、上海东洲、上海立信、中通诚等排在前十位。其中前十位评估所的年收入全部超过1.5亿元,排名榜首的中联年度收入逾6亿元。


瑞华


2017年,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华”)来说,可谓高开低走、探底回升。年初的瑞华手握待审IPO业务总量第三;在中注协会所百家榜中,更是夺得总排名第二、国内所第一的佳绩,一时风头无二。而随着证监会网站公告称其“在审计亚太实业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后,瑞华一夜之间从天堂跌落,机构本身及两位签字注册会计师也受到了处罚。2月,财政部网站发布了暂停其承接新证券业务并限期两个月整改的通知。屋漏偏逢连夜雨,3月2日瑞华又因未能勤勉尽责被股转系统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发酵的新闻背后,是客户资源的显著流失,所幸两个月的整改颇为顺利。财政部网站于4月发布了正式通知称:“同意瑞华自2017年4月7日起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这意味着从1月7日开始的禁止瑞华承接新证券业务的处罚已经结束。当月,中国政府采购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检查项目服务的相关中标公告上瑞华名列其中,年初惩戒危机带来的影响似乎正在消退。12月,瑞华员工《诗酒趁年华》的歌曲专辑出版发行,为多事的2017年画上了一个还算完满的句号。于员工、机构而言,我们期待瑞华在有对酒当歌、看淡起落的豪气的同时,亦能肃然秉持对职业与专业的敬畏,不负公众对公共会计行业的信任所托。


会计领军人才


自2007年财政部发布《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按照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学术类4类,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培养1000名左右会计领军人才,担负会计行业的领军重任后,会计领军人才项目已经成为财会行业人才培养的标杆项目。2月,财政部发布通知,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选拔工作正式启动,接受提交申请的时间截至8月31日。9月10日,共有1131人报名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第十三期的笔试结束,经过集中评阅,选拔了其中91人进入面试。12月6日,财政部将通过面试环节拟入选的人员名单(共60人)在网站上进行了正式公示。


财会人员薪资


我国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已达到1400万人以上,未持证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数更为庞大,财会人员工资水平也是各大论坛常年热议的话题。3月,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发布了和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联合进行的2017年度薪资调查报告。本调查共获得样本1362个,其中有效样本1232个。薪酬调查显示:2016年财会人员平均薪酬为118746元,相比上年增长了5.78%;其中收入最高的5%的人群,薪酬为568672元。财会人员的薪资与学历呈正相关,硕士以上学历的平均薪酬达到219329元,中专及以下则仅有41000元,其差距超过5倍。收入最高的三个行业是房地产业,金融证券、保险业和社会服务业(含会计中介机构、咨询公司、自由职业)。财会人员职位层次高低同收入呈正相关,高管的平均薪酬是普通工作人员的4倍以上,其中财会类综合管理工作(如CFO、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平均收入最高,为214111元;从事单纯的会计核算者仅有73938元。另外被调查者中有59.74%的人有年终奖,有20.45%的人有加班费,还有9.17%的人有兼职收入。


国企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防范境外投资财务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提升国有资本服务于“一带一路”“走出去”等国家战略的能力,财政部于8月正式印发了《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财资〔2017〕24号),并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所针对的是国企在境外投资中所出现的一系列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事前决策随意,可行性论证流于形式;事中管理薄弱,财务风险管控不力;事后监管缺位,对有关决策和执行主体约束不力。其主要内容是明晰境外投资财务管理职责、构建境外投资事前决策合理机制、规范境外投资事中运营财务管理、加强境外投资财务监督,并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绩效评价机制。《办法》对境外投资企业(项目)的预算管理、资金管控、成本费用管理、利润分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与现行财务制度对境内企业的要求基本相同。在此基础上,《办法》还提出了针对境外投资的运营特点的财务管理要求。在适用范围上,《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国有企业参与合营的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以及非国有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可以参照《办法》执行。金融企业不执行《办法》,金融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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