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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还可以开发票?大致有12个可能!

发布于 2018-01-24 10:35  编辑:Y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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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还可以开发票?!大致有12个可能!



我们传统对增值税的理解是不征税就不纳入发票管理,但是随着营改增全面试点的推进,一年多以来,这个观念已经有了非常多的变化。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明确了开具税率栏“不征税”发票的12种情形。


关于上述不征税发票的几个问题,小编给各位总结了一下:


1、问:针对不征税不开票这个回答有个疑问,例如没有发生销售行为的赔款,收到赔款方遵循不征税不开票是可以的,但是支付赔款的一方,在所得税方面他没有相应发票能否税前扣除?如果可以,什么是原始凭证。合同协议吗?


答:如果是没有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赔款,无需按照上述6字编码开具不征税发票,仍按照传统的收据、合同协议、判决书等证明赔偿款真实发生的证据处理。


2、问:地铁充值给的发票算不算预收的不计税收入?


答:目前各地对于地铁充值发票的处理可能并不完全一样。以我们北京市为例,在地铁充值网点充值后,比如王骏老师一下子充值300元,充值工作人员会给王骏老师手撕300元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发票联)。这里的定额发票肯定不是我们图中所列示的不征税发票,但是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接受充值的单位也不会按照充值发票金额马上就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3、问:房企销售房地产的预收款开具发票按照3%增值税的预缴,到纳税义务发生时(交楼)又要收回不征税发票,重新开具正式发票,那不是劳民伤财?


答:目前对于类似不征税发票是否需要收回也未予以明确,跟各地的操作习惯有关。主要是考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等手续的需要,主要还是为了满足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习惯性要求,税务机关还是充分考虑大家的办事方便程度的。


4、问:如果销售的不是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收到预收款纳税义务是不是在收到的时候就发生我记得有些是收到预收款就要交纳税义务就发生


答:如果是二手房转让,目前主要是以权属转移结合收款来判断纳税义务,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略有不同


5、问:房企销售房地产的预收款是不是仍要开具发票按照3%增值税的预缴?


答:开具不征税发票同时按照3%预缴。


6、问:营业税不是已经取消了吗?申报缴纳营业税补开发票为不征税发票不太能理解


答:营业税取消不影响上述602发票开具,设计602不征税发票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这些营业税遗留问题。另外,申报缴纳营业税补开发票为不征税发票这个好理解,现在没有营业税的发票了,总不能让你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再交一遍增值税。因为你已经交过营业税了,不需要再缴一遍增值税。但是需要注意,除了特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外,这个开票暂时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情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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