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大)会
1.产生及性质 产生:全体出资人 性质:必须的机关,最高权力机构(人民代表大会)
2.职权范围 见有限责任公司
3.运作机制 会议分类:会议分两类,临时会议及年会
(1)召开条件 (2)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3)临时提案的提交 (4)会议决议
(1)召开条件
临时会议: a.满足一定法定事项(5条6项); b.2个月内
年会:每年一次,无条件召开
(2)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召集人: 1、董事会 2、监事会 3、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10以上股份的股东
主持人: 1、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代表 2、监事会
3、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10以上股份的股东
(3)临时提案的提交
a.会议通知
年会:提前20日(发行无记名股票的提前30日)
临时会议:提前15日
通知内容:时间、地点、审议内容
b.会议提案
(a).随通知下达的提案
(b).会议前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3%股份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向董事会提案,董事会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因此,最临时的提案,应在会议召开前8日通知到全体股东
(c).临时提案要求
内容属于职权范围、议题明确、需决议内容清楚
(4)会议决议
a.除公司持有的股份外,一股一权
b.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
c.重大事项须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离改形式)
d.章程规定需股东会作出决议的
4.累积投票制
适用范围:股东会选举董、监事
适用方法:举例
委托投票:出示委托授权书并在授权范围内投票
适用方法: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10名股东,各占10%股份,现需选举13名董事。在此条件下,每个股东共有13票,票池中一共有130票。每一个股东都可以将13票投在一个董事候选人身上,而不是必须要在选票上填13个人,给每个候选人1票。
(二)董事会
1.性质及组成
(1)性质:必设都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意思决定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2)组成:股东会选举对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组成董事会,人数为5-19人
2.职权 参见有限责任公司
3.运作机制 会议分类:常规会议和临时会议
(1)会议通知
a.常规会议:提前10日 b.临时会议:收到提议时通知,10日后召开
(2)临时会议的提议:
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3)召集和主持: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董事长、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代表
(4)表决:一人一票,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生效
半数以上董事到会方为有效董事会
(6)出席:本人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7)会议记录和决议:各位董事应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名
(8).决议的责任:参与决议的董事负赔偿责任,但证明在表决时明确表示反对且有会议记录的可免除责任。
(三)经理(高管层)
1.高管层的范围: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高管层的产生: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推荐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高管层的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4.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但需董事会决定
(四)监事会
1.性质及组成
(1)性质:必设的监察机构,对公司财务及业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组成 a.人数:不少于3人
b.人员:股东代表及不低于1/3比例的职工代表
c.结构: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均需过半数选举产生
(3)召集和主持 a.主席、b.副主席、c.半数以上监事代表
(4)禁止条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职权 参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3.召开和决议 (1)会议召开 (2)决议 (3)会议记录
二、练习题
我国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是( )。
Ⅰ.有限责任公司
Ⅱ.无限责任公司
Ⅲ.股份有限公司
Ⅳ.合伙
A.Ⅰ、Ⅲ
B.Ⅱ、Ⅳ
C.Ⅰ、Ⅱ、Ⅲ
D.Ⅰ、Ⅱ、Ⅲ、Ⅳ
参考答案:A
解题思路: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题目来源:考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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