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银监会、保监会合并的消息频出。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正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据最新消息,《方案》中提出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据悉,职责整合后,银监会和保监会拟定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为何这些职能划归央行?
实际上,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并未大超市场预期,但对于改革方案中提出的“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定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性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均划入中国人民银行”这一说法,颇为疑惑。
之所以要将制定法律法规、监管制度等划归央行,或许是出于分离监管与发展的职能,这也是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我国近年来暴露的一些金融乱象和微观局部金融风险,身兼发展与监管两职的监管部门目标冲突是重要原因。
徐忠就认为,分离监管规制与执行、由人民银行负责金融业重大监管政策的制定,主要有两个考虑:
一是有利于确保发展与监管职能的切实分离。监管规则外生降低了监管执行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增强监管政策的透明度,从而保证监管者专注于监管,防止目标偏离。
二是有利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在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明显的背景下,金融风险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传染并放大的特点明显,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超出了单个领域监管部门的能力范围,以近年来快速发展的万能险为例,其资金链条可能横跨银、证、保多个行业,从单个监管部门的角度看,都监管合规、风险可控,但从全局看其风险隐患可能已威胁金融系统稳定。
不过,重大监管法规编制的职责划归央行,对银监会和保监会自身来讲,会涉及到原有部门设置的调整,而调整的幅度有多大目前仍不得而知。以银监会为例,2015年其在统计部的基础上,设立了审慎规制局,负责拟定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审慎经营规则,统筹非现场监管工作等;法规部负责起草、拟订监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而普惠金融部、大型银行部、股份制银行部、城商行部、农村金融部、信托部、创新部等业务或机构监管部门也会参与或单独拟订相关文件。
华东地区一央行分行人士对记者表示,制定监管法规是要建立在对行业发展和监管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从这个角度看并不能脱离监管本身来制定政策,否则可能会出现南辕北辙的情况。“但对于重要的监管法规的制定,在央行的主导下,多部门联手研究制定是有必要的,这样来看,银监会和保监会原有的政策研究和制定部门的功能和人事,可能并不会出现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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