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安全技术务实基础知识:燃烧类型

发布于 2017-08-23 09:09  编辑:木子
0

燃烧类型是一级消防工程师安全技术务实的基础知识,为了方便广大考试查阅一级消防工程师安全技术务实的相关知识点,下面是考无忧小编为你分享的一级消防工程师安全技术务实知识点__燃烧类型


燃烧类型知识点:

(一)着火

着火源离开后仍能持续燃烧,火焰为特征。

可燃物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着火源接触即能引起燃烧,并在着火源离开后仍能持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着火。着火就是燃烧的开始,并且以出现火焰为特征。

1.点燃:从外部能源得到能量,使混合所的局部范围受到强烈的加热而着火。引发火焰。也称强迫着火或引燃。

2.自燃: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然燃烧。又分化学自燃、热自燃。

 

(二)爆炸

释放巨大能量,重要特征是周围发生剧烈的压力突变。

爆炸是指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巨大的能量,或是气体、蒸气在瞬间发生的剧烈膨胀等现象。爆炸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爆炸点周围发生剧烈的压力突变,这种压力突变就是爆炸产生破坏作用的原因。作为燃烧类型之一的爆炸主要指化学爆炸。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zyjxfgcs/1708/237100.html
选择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