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其它要求事项

发布于 2018-08-23 16:25  编辑: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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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其它要求事项


(一)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办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应认真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三)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


(四) 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出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五)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且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试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六)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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