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员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则该公司本月个人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为:
A员工:1500 *8%=120(元);
B员工:1800 *8%=144(元);
C员工:2000 *8%=160(元);
D员工:2000 *8%=160(元);
新参加工作的员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E员工本月不用缴纳住房公积金。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①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的;
②离休、退休的;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④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⑤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按照规定,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员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员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