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题库/单项选择题

长城市教育局为改善退休职工的生活待遇,决定使用部分预算资金进行期货交易,以投资收益补贴支出,于2009年6月与某期货公司长城营业部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教育局从事了数笔期货交易。10月,该营业部与教育局签订补充协议,借人教育局约300万元资金进行期货自营,11月,该营业部亏损200万元,无力偿还借款。
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139-140题。

下列关于教育局与营业部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因营业部没有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主体资格,合同可撤销,经期货公司确认,合同有效
  • B因营业部没有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无效
  • C因教育局不具备从事期货交易的主体资格,合同无效
  • D因教育局不具备从事期货交易的主体资格,合同可撤销,经市政府确认,合同有效
参考答案: C
解题思路: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不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应当认定期货经纪合同无效。>>>立即刷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