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实务第四章 第三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本节主要内容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会计处理。
一、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润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一次性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如果按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分期确认收入。
二、让渡资产使用权的账务处理
科目: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例4-16】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其软件的使用权,一次性收取使用费60 000元,不提供后续服务,款项已经收回。甲公司确认使用费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 000
【例4-17】甲公司于2*12年1月1日向丙公司转让某专利权的使用权,协议约定转让期为5年,每年年末收取使用费200 000元。2*12年该专利权计提的摊销额为120 000元,每月计提金额为10 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2*12年年末确认使用费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2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 000
(2)2*12年每月计提专利权摊销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 000
贷:累计摊销 10 000
【例4-18】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某商品的商标使用权,约定丁公司每年年末按年销售收入的10%支付使用费,使用期10年。第一年,丁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 200 000元;第二年,丁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 800 000元。假定甲公司均于每年年末收到使用费。甲公司确认使用费收入的会计处理如下;
(1)第一年年末确认使用费收入:
应确认的使用费收入=1 200 000×10%=120 000(元)
借:银行存款 12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20 000
(2)第二年年末确认使用费收入:
应确认的使用费收入=1 800 000×10%
=180 000(元)
借:银行存款 18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8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