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市直各单位: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在黑河市考区报名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黑河市人事考试中心(通江路31号202室)。发证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休息。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在校生交给学校),由单位(学校)存入考生档案。
黑河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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