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试重点:第一章,会计档案销毁

发布于 2018-01-12 10:15  编辑:Ywen
0

知识点:会计档案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销毁。


(1)编制销毁清册

①“档案机构”牵头+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审查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②“档案机构”编制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档案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档案和会计机构的经办人”于销毁“前”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2)专人负责监销

①一般档案:档案机构+会计机构。

②电子档案:档案机构+会计机构+信息系统管理机构 。


(3)销毁后

“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4)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①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②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更多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时间和历年真题在这里>>>初级会计师考试

想考试拿高分? 考无忧助你考试无忧>>>专家推荐在线考题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cjkjs/1801/1218877.html
选择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