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经济法基础》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一)集体合同
1、概念:工会——企业
2、种类:(1)专项集体合同;(2)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学习提示】
3、订立:(1)协商:每方至少3人,且确定1名首席代表
(2)草案:提交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 【注意】出席门槛(2/3)
(3)表决:通过 【注意】通过门槛(1/2)
(4)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5)生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有异议
4、标准: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个人合同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标准
(二)劳务派遣
1、概念特征: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劳动合同 (劳动力雇佣)
提供↓劳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力使用)
2、适用范围:
(1)是劳动合同的补充,针对临时性(≤6个月)、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学习提示】“临时、辅助、替代”的概念了解教材
(2)用人单位:①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②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3)用工单位:①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②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订立劳动合同的人数+派遣用工的人数)的10%。
3、用人和用工单位的主要义务
【学习提示】通过理解“劳务派遣合同的本质”理解各方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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