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要求:强化复试考核,注重考生科研创新和一贯表现。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办法等问题,参见《南京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附件2),复试(包括笔试、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等)原则上由各院(系)负责组织,各院(系)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院(系)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于3月6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校纪委监督和巡察。笔试部分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面试部分须由面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精心组织,并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
1、确定复试名单的时间:3月4日—5日。请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将拟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来校复试。
各院(系)复试名单确定后,尽快将复试通知(须注明本单位不同专业的复试时间、地点、形式、比例、科目、程序、排序办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办法等)、复试名单(含复试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挂到本院(系)网页,同时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并要根据考生的联系电话,逐个通知复试考生。通知考生工作须于3月9日前完成(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待教育部公布2018年国家线后,由商学院通知考生)。
2、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12—16日。具体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待教育部公布2018年国家线后,由商学院确定)。
3、各院(系)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型硕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复试同一时间进度开展,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考生每人仅有一次复试机会,不能将未通过学术型复试的考生再次纳入专业学位复试。
4、对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严格复试,除正常复试外,还须加试(笔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除外)2门科目(重点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
5、各院(系)须根据附件2的规定,综合初试与复试的成绩,重新计算分数、排序后(一定要认真仔细核对),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审查,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后将拟录取名单在3月23日前报研究生院。须在拟录取名单汇总表中注明拟录取者的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类别,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公示;对拟不录取者,各院(系)必须在3月底将结果告诉考生本人。
6、复试前,须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体格检查(附件3:南京大学报考硕士生资格审查内容与要求),并收取复试费(80元/人)。报名确认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经报考院系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考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考生在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和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外语能力的相关材料(如:CET-4、CET-6、IELTS或TOEFL成绩单等),复试前到报考院系进行资格审查。院系留存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考生在校学习成绩表和外语能力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组织。①3月13日、1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校医院(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正大门东侧50米)。②3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校医院。体检当日饮食必须清淡,并携带身份证及25元现金。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体检时间的院系或考生可直接与南京大学医院防保科联系(025-83594470转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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