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律法规考点精析:公司贷款业务

发布于 2017-08-22 08:40  编辑:昕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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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法律法规考点精析:公司贷款业务

 

公司贷款,又称企业贷款或对公贷款,是以企事业单位为对象发放的贷款,主要包括 :

 

1.流动资金贷款。企业经营流动资金需求。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2.固定资产贷款。也称为项目贷款,是为弥补企业固定资产循环中所出现的现金缺口,用于企业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

 

 

3.并购贷款。银行为境内企事业法人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以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发放的贷款。

 

 

4.房地产贷款。与房产或地产的开发、经营、消费活动有关的贷款。

 

 

5.银团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6.贸易融资。分为国内贸易融资和国际贸易融资。

 

 

7.票据贴现与转贴现。

商业汇票的合法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以前为获取票款,由持票人或第三人向金融机构贴付一定的利息后,以背书方式所作的票据转让。

票据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卖断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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