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考点:基坑支护技术基本规定

发布于 2017-08-24 15:13  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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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技术基本规定是2017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的一个考点。为了方便考生对《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知识点进行查询,下面是考无忧网校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知识点__基坑支护技术基本规定

 

基坑支护技术基本规定知识点

支护结构可根据基坑周边环境、开挖深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施工作业设备和施工季节等条件按表1A432024-l选用排桩、地下连续墙、水泥土墙、逆作拱墙、土钉墙、原状土放坡或采用上述形式的组合。


支护结构选型 表1A432024-1

结构形式适用条件
排桩或地下连续墙1.适于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三级
2.悬臂式结构在软土场地中不宜大于5m
3.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宜采用降水、排桩加截水帷幕或地下连续墙
水泥土墙1.适于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
2.水泥土桩施工范围内地基土承载力不宜大于150kPa
3.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
土钉墙1.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的非软土场地
2.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
3.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逆作拱墙1.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
2.淤泥和淤泥质土场地不宜采用
3.拱墙轴线的矢跨比不宜小于1/8
4.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
5.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原状土放坡1.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三级
2.施工场地应满足放坡条件
3.可独立或与上述其他结构结合使用
4.当地下水位高于坡脚时,应采取降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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