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讲义: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

发布于 2017-08-25 13:36  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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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是2017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其中的一个考点。为了方便考生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进行查询,下面是考无忧网校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__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知识点

一、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

根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设一至二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

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归纳如下。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2.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信及施工道路畅通;

(3)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

(4)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三、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

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归纳如下。

1.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3.自觉接受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劳务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四、保险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员生命财产输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输或获得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五、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任何一种: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六、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全部工作完成,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劳务报酬尾款。

3、劳务分包人和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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