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建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历年案例分析 (五)真题及答案
案例分析 (五)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45000m2,地下二层,地上二十六层,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基础底标高为-9.0m,由主楼和附属用房组成。基坑支护采用复合土钉墙,地质资料显示,该开挖区域为粉质粘土且局部有滞水层。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复合土钉墙边坡支护方案》时,对方案中制定的采用钢筋网喷射混凝土面层、混凝土终凝时间不超过4小时等构造做法及要求提出了整改完善的要求。
事件二:项目部在编制的“项目环境管理规划”中,提出了包括现场文化建设、保障职工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内容。
事件三:监理工程师在消防工作检查时,发现一只手提式灭火器直接挂在工人宿舍外墙的挂钩上,其顶部离地面的高度为1.6m;食堂设置了独立制作间和冷藏设施,燃气罐放置在通风良好的杂物间。
事件四:在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时,监理工程师发现有个别部位存在墙体裂缝。监理工程师对不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砌体进行了验收,对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砌体提出整改要求。
事件五: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于10月17日对项目进行执法大检查,发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为此,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做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于10月21日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做了公示;并于10月30日将确认的不良行为记录上报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案例分析 (五)问题
1.事件一中,基坑土钉墙护坡其面层的构造还应包括哪些技术要求?
2.事件二中,现场文明施工还应包括哪些工作内容?
3.事件三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手提式灭火器还有哪些放置方法?
4.事件四中,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对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砌体应如何整改验收?
5.事件五中,分别指出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 (五)参考答案
【分析】本案例主要考查基坑土钉墙护坡其面层的构造、现场文明施工、手提式灭火器、结构安全及施工现场防火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相关方面,具有一定难度。
1.【分析】本题主要考查基坑土钉墙护坡其面层的构造所包含的技术要求,属于理解运用部分 ,数字识记具有一定难度。
事件一中,基坑土钉墙护坡面层构造的技术要求还包括:
(1)土钉墙墙面坡度不宜大于1:0.1。
(2)土钉必须和面层有效连接,根据实际情况应设置承压板或加强钢筋等构造措施,承压板或加强钢筋应与土钉螺栓连接或钢筋焊接连接。
(3)土钉的长度宜为开挖深度的0.5~1.2倍,间距宜为1~2m,与水平面夹角宜为50~200。
(4)土钉钢筋宜采用HRB335、HRB400级钢筋,钢筋直径宜为16~32mm,钻孔直径宜为70~120mm。
(5)注浆材料宜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20MPa。
(6)喷射混凝土面层宜配置钢筋网和通常的加长钢筋,钢筋直径宜为6~10mm,间距宜为150~250mm。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面层厚度不宜小于80mm。
(7)坡面上下段钢筋网搭接长度应大于300mm。
2.【分析】本题主要考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内容,属于理解记忆部分。
现场文明施工还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规范场容,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
(2)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生产的条件;
(3)减少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3.【分析】本题主要考查施工现场防火布置和手提式灭火器放置方法等,属于理解记忆部分。
(1)事件三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具体如下:
①不妥之处:手提式灭火器直接挂在工人宿舍外墙的挂钩上。
正确做法:设置于挂钩、托架上或消防箱内的手提式灭火器应正面竖直放置,铭牌必须朝外。
②不妥之处:手提式灭火器其顶部高度离地面的高度为1.6m。
正确做法: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位置,顶部离地面的高度应小于1.50m。
③不妥之处:燃气罐放置在通风良好的杂物间。
正确做法: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2)手提式灭火器还可以设置在托架上或消防箱内。对于环境干燥、条件较好的场所,手提式灭火器可直接放在地面上。对设置于消防箱内的手提式灭火器,可直接放在消防箱的底面上,但消防箱离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0.15m。
4.【分析】本题主要考查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砌体验收方法及监理工程师职责,属于理解综合运用部分,相对比较简单。
(1)事件四中,监理工程师做法妥当。对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对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裂缝,应进行处理。
(2)对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待返修或加固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5.【分析】本题主要考查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属于理解运用部分,其中数字记忆部分需要多加注意。
事件五中,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做法是否妥当及理由具体如下:
(1)于10月17日对项目进行执行大检查的行为是妥当的。
理由: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诚信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对本地区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进行检查、记录,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及时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实行行政处罚的行为是妥当的。
理由:本工程建筑面积超过3万m2,超过25层,属于大型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应由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
(3)于10月21日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做了公示的行为是妥当的。
理由: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d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
(4)于10月30日将确认的不良行为记录上报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行为是不妥的。
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确认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当地发布之日起7d内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