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 为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占有、使用、收益) | |
设立 | 对象 | 地表、地上、地下;新设立的不得损害既有用益物权 |
方式 | 出让:经营性用地,有期限,要出让金;应当招标、拍卖竞价出让 | |
登记 |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 |
变动 | 流转 | 可以流转,条件:1书面合同,不逾期2变更登记3房地一起动 |
续期 | 住宅自动续期,非住宅按照法律规定 | |
消灭 | 出让人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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