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抵押权指的是?
抵押概念 | 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约时,债权人折变拍该财产并优先受偿; 相关概念:抵押权人、抵押人、债务人、抵押物、抵押权-物权 | |
抵押合同 | 形式要求 | 应当书面 |
主要内容 | 主债权种类、数额,履行期限,抵押物状况,抵押担保范围,不得流押 | |
合同生效 | 不动产、运输工具抵押合同自登记生效;其他自合同签订生效—《物权法》明确了合同生效与抵押权产生无关; 抵押权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 |
抵押物 范围 | 可以抵押 的财产 |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不动产)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动产) 3抵押人有处分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定着物(不动产) 4抵押人有处分权的国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动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四荒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6其他 注意:房地一体;乡镇、村土地使用权只能随房屋等建筑抵押 |
禁止抵押 的财产 特征是不能自由流通 | 1土地所有权 2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另有规定除外(上栏2) 3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设施、设备等财产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
抵押的 效力 | 担保范围 |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费用;有约从约 |
期间转让 登记抵押物 | 1通知抵押权人、告知受让人;否则转让无效 2转让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担保;否则不得转让 3所得价款,应向债权人提前清偿或者提存;多退少补 | |
抵押物的 减值与毁损 | 1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其恢复或者追加担保至原值 2抵押人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就物上代位金作为债权担保 | |
抵押权的 实现 | 实现方式 | 协议折变拍;诉讼。多退少补(债务人补,不是抵押人补) |
实现顺序 | 多个抵押权的受偿顺序:登记的优于没有登记的;都登记或者都没有登记的按照先后顺序;顺序相同按照债权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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