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火源是一级消防工程师安全技术务实的其中一个知识点,为了方便广大考试查阅一级消防工程师安全技术务实的相关知识点,下面是考无忧小编为你分享的一级消防工程师安全技术务实知识点之引火源。
一级消防工程师安全技术务实知识点之引火源
凡是能引起物质燃烧的点燃能源,统称为引火源。在一定条件下,各种不同可燃物发生燃烧,均有本身固定的最小点火能量要求(见本篇第三章第三节),只有达到一定能量才能引起燃烧。常见的引火源有下列几种:
(1)明火。明火是指生产、生活中的炉火、烛火、焊接火、吸烟火,撞击、摩擦打火,机动车辆排气管火星、飞火等。
(2)电弧、电火花。电弧、电火花是指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电气开关及漏电打火,电话、手机等通信工具火花,静电火花(物体静电放电、人体衣物静电打火、人体积聚静电对物体放电打火)等。
(3)雷击。雷击瞬间高压放电能引燃任何可燃物。中大网校整理
(4)高温。高温是指高温加热、烘烤、积热不散、机械设备故障发热、摩擦发热、聚焦发热等。
(5)自燃引火源。自燃引火源是指在既无明火又无外来热源的情况下,物质本身自行发热、燃烧起火,如白磷、烷基铝在空气中会自行起火;钾、钠等金属遇水着火;易燃、可燃物质与氧化剂、过氧化物接触起火等。
一级消防工程是安全技术务实相关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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