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测评对象同质原则。测评指标与标志特征同所测评的对象特征相一致。
2)可测行原则。设立的指标应该可以辨别、可以比较、可以测评。
3)普遍性原则。设立的指标从内容到形式,要能适合所有的测评对象,有足够的代表性。
4)独立性原则。设立的指标在同一层次上应相互独立,没有交叉。
5)完备性原则。要能全面反映测评对象的主要特征。
6)结构性原则。测评指标体系在总体上要有条件、过程和结果三个方面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