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单位公示证明
2017年度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 人、本次正式申报 人、被公示人 综合排名 位,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申报的证件已经本单位审查,《一览表》等基本材料已按省职改办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反映真实可信。
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
群众代表签字(三名以上):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进申报材料,一份由市职改办留存)
返回主目录文章:【湖北十堰市】2017年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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