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成绩。
二、合格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在吉林省会计网上的“合格考生办证申请”中完整、准确的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办证申请,本人对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
三、办证申请经审核确认完成两个工作日后,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证书;委托他人带领证书的,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在考试结果公布6个月内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根据吉财会函[2016]21号文件规定和政务公开要求,从2016年开始在中省直考区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请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省财政厅行政审批办负一层22号窗口领取证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南环城路交汇,雕塑公园对面),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联系电话:82752737。
五、所有持中省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调入、调出、信息更新、信息变更、丢失补证、旧证换新证、二维码采集、继续教育等业务继续在吉林省会计学会(吉林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地点长春市北安路1080号,咨询电话:88922800、8892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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